来源:行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17:32:23 阅读量:732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确保机关值班工作正常运行,提供规范、优质、高效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安排值班表。机关值班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每月月底按照值班小组循环顺序,综合本单位人员情况,安排下月值班表,之后印发全体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
2.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特殊情况暂不能带班的应自行调换,在与其他领导调换后告知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负责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协调、督导及紧急公务的预处理。
3.值(带)班小组人员组成。每一个值班小组共有4人组成,包括带班领导1人、值班人员3人。值班人员第一人为值班小组长,对全天值班工作负责。同时,安排值班司机1名,值班车辆1辆,作为特殊情况备用车辆。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安排认真值班,确保值班期间24小时在岗,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出现脱班。
5.明确值班地点。值班地点为委机关二楼值班室,晚上必须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
6.明确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非工作时间以及双休日、节假日全天24小时。工作时间遇到特殊情况办公室人员无人值守电话时,告知当天值班人员负责临时值班。
7.值班人员主要职责。值守电话,做好来电记录,并视情况上传下达;接待来客来访并妥善处理;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需处理的重大事项;夜晚及节假日要对楼层进行巡查,重点对内网机房、档案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巡查;处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8.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日上午8:30为交接班时间,上、下值班小组要做好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室卫生和室内物品等,当班未办完的事项要向接班同志交待清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9.严肃值班纪律。禁止用电话聊天、拉家常;值班小组不准违反24小时在岗制度,再拆分小班;接班人员要按时接班,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岗时,当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严禁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发号施令处理个人事情。对违反值班纪律,擅离职守,出现空岗、脱岗等问题而影响工作的,严肃追究当事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责任。
10.值班的调换。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短期请假或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自由结合调班;因公(私)长期不能正常值班的,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待次月安排值班时进行调整,当月值班自行调换。带班领导调换时,要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调换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办公室。
11.要做好值班室卫生。值班人员在交班前要将值班室打扫干净,地面不能有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室内桌椅、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做到整洁有序。
12.要爱护公物。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电话、电视遥控器、办公桌椅、打印复印一体机等,注意轻拿轻放,严禁人为损坏。值班电话、电视遇到故障时,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维修。
13.安全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保密范围办理各类文电,不准无关人员随意翻阅值班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值班室不准闲杂人员逗留。
14.文明服务制度。接听电话提倡使用普通话,说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要着装整洁,行为举止,落落大方。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