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13 17:24:38 阅读量:3142
一、被考评对象
(一)集体:各内设科室、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
(二)个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书记除外),委机关各科室全体干部(含帮助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工勤人员等)、各派驻(出)机构人员(含帮助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纪委正式在编人员。
二、积分方式
积分分个人积分和科室(单位)积分两类。个人积分和科室(单位)积分的基础分均为0分(办公室人员在4个综合科室人员平均得分基础上进行加减)。积分为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一)个人积分=加分分值-扣分分值
(二)科室(单位)积分=科室(单位)个人积分之和÷人数
(三)各常委(委员)积分=个人积分+(主管科室/单位总分+包联乡镇总分)÷主管单位数量。
(四)副书记积分=个人积分+主管常委总分÷主管常委人数。
如遇科室人员单位内部调换科室,则该成员当月积分由原科室与新科室平分。如遇科室人员调离本单位,则该人员积分自调离月起,不算入科室积分内。如遇科室新进人员,则该人员积分纳入当月科室积分。
三、考评方式
周归纳,月考评,年终汇总
四、扣分及奖励加分细则(见附件)
公共部分 | ||||
考核类别 | 积分内容和计分标准 | 评分对象 | 评分部门 | 得分 |
减分项 | 在监督执纪中做选择、搞变通,没有底线思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 个人 | 常委会 | |
不执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决定,无组织原则,自行其是,任意妄为,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 个人 | 常委会 | ||
非议组织决策,在媒体、公共平台或群众中散布发表不负责任或不当言论的,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 个人 | 常委会 | ||
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 个人 | 常委会 | ||
在案件办理、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中,收取被反映人(企业)、被调查人(企业)金钱物质或其他好处允诺的,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 个人 | 常委会 | ||
减分项 | 上班期间不按要求着装,影响纪检干部整体形象的,一次扣0.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工作时间玩手机、看视频等不在工作状态的,一次扣0.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不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浪费食材,乱丢垃圾的,一次扣0.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不维护院内公共环境,乱扔烟头、纸屑等垃圾的,一次扣0.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每周抽查卫生,办公区域卫生环境最差的科室,每人扣2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不注意节水节电,下班后办公室或宿舍电器未关的,一次扣0.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不按照单位疫情防控要求,私自离县的扣2分,私自离市的扣5分。违反其他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 个人 | 办公室 | ||
工作日饮酒一次扣2分,酒后滋事损害单位形象的,一次扣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减分项 | 工作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未按请假制度请销假的,一次扣2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值班期间,擅自脱岗或不到岗的,扣5分;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接收传达协同通知的,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扣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不接受本单位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经沟通也不接受合理安排的,累计3天内不上班不到岗的,扣5分;累计一周不上班不到岗的,扣10分;累计两周不上班不到岗的,扣20分;累计30天及以上不上班不到岗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 个人 | 办公室、常委会 | ||
未严格执行接待报告审批制度,未按程序审批的,一次扣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在未采取保密隔离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涉密事项的,秘密类扣5分;机密类扣10分;绝密类扣1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严格实行印章使用登记制度,不按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婚丧嫁娶违规操办的,一次扣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对上级交办事项互相推诿扯皮,拖延不办、效率低下,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减分项 | 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按时间按质量完成领导交办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分;被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工作中不坚持原则,对开展的督查暗访工作通风报信、走漏信息及隐瞒消除检查结果的,每次扣5分,情形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 个人 | 办公室 | ||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导致上传下达不到位,出现一次扣1分;来客接待、来电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形象或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2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学习培训等相关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参加一次加0.5分,总积分不高于5分,被临时安排参加中央、省、市临时任务的,均视为参加,同等加分。未经支部书记批准同意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党内会议,未经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批准同意,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减分项 | 参加政治、廉政教育以及义务活动等组织活动的,参加一次加1分,被临时指派参加省市临时任务的,均视为参加,同等加分。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未完成河北网络干部学院年度学习任务,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按时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每次加1分,未经支部书记批准同意,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每催缴一次扣1分。 | 个人 | 办公室 |
加分项 | 撰写有关材料被县领导批示的,一次加5分;被市领导批示的,一次加10分;被省领导批示的,一次加15分;被中央批示的,一次加30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个人或科室工作,获得全县工作先进被通报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0分;获得省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5分;获得中央通报表彰的一次加30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撰写有关材料被县级期刊发表或媒体采用的加5分;被市级期刊发表或媒体采用的,加10分;被省级期刊发表或媒体采用的加15分;被国家级期刊发表或媒体采用的加30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在机关内部自愿参加帮厨、环保等公共事务的,每次加1分,每人每月上限4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每周抽查卫生,办公区域卫生环境干净整洁排名前5的,每人加2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自愿无偿为单位提供物质帮助的,每次加2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娱乐或志愿活动的,每人加2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函授学习和自学考试的,经批准酌情加分。 | 个人 | 办公室 | ||
有重大立功表现或为单位建设做出实质性贡献的,酌情加分。 | 个人 | 常委会 |
内设科室 | |||||
部门 | 考核类别 | 考核标准 | 评分对象 | 评分部门 | 得分 |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 基础 加分项 | 每承办一个县级案件,办案人员加5分;市级案件办案人员加10分;省级案件办案人员加15分;中央案件办案人员加30分。(市、省及中央案件不包括普通信访件)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期限内结案,县级案件办案人员加5分;市级案件办案人员加10分;省级案件办案人员加15分;中央案件办案人员加30分。(市、省及中央案件不包括普通信访件)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减 分 项 | 因案件查办不深不细导致反映人重复反映问题的,扣承办人2分。 | 承办人 | 信访室 | ||
乡镇(含开发区)未将信访举报吸附在当地,导致辖区信访举报总量、初次检举控告量、重复检举控告量大,每季度排名后三名的,每次扣2分。 | 乡镇纪委书记 | 信访室 | |||
每发现一处漏签名、错别字等一般性错误,扣承办人2分,审核人1分。同一份文件,出现两次一般性错误的,扣承办人3分,审核人2分;三次及以上的扣承办人4分,审核人3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审理室 | |||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 减 分 项 | 每发现一处主体人身份不清、四大报告及违纪违法事实材料表述不清及未执行24字方针要求的重大错误,扣承办人4分,审核人2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审理室 | |
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案件,扣承办人4分,审核人3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审理室 | |||
案卷装订不规范、移送审理不及时(审查报告呈批表上落款日期后7日内)的扣承办人4分,审核人2分。移交材料不齐全的,或出现其他问题被退卷的,退回一次扣承办人2分,审核人1分;退回两次扣承办人3分,审核人2分;退回三次及以上的,扣承办人5分,审核人4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审理室 | |||
承办科室信访件办理拖延,影响全委办结率的,收到后一周办结,超期一周内扣2分,超期一到三周扣5分,超期三周以上扣10分,特殊情况除外。 | 承办人 | 信访室 | |||
信访件收到领导批示2个工作日内,处置子平台、基层版未签收,每次扣2分,被省市纪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 | 承办人 | 信访室 | |||
办结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录入系统,超期1次扣2分,被省市纪委通报批评的扣4分。 | 承办人 | 信访室 | |||
未在系统录入实名举报反馈情况,每次扣2分,被省市纪委通报批评的扣4分。 | 承办人 | 信访室 | |||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 减 分 项 | 因案件复杂或时间紧急,未能及时办理,需要转交给其他科室继续办理的,转出科室承办人扣5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案件逾期一周未办结超期一周扣2分,超期三周扣5分,超期一个月以上扣10分,特殊情况除外。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案件办结且领导签字后3个工作日不交电子版报告的,每次扣承办人1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案件办结后,不立案案卷1个月内未交的,每次扣承办人1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立案决定书、交办通知书在领导签字后3个工作日内未找案管室出具的,每次扣承办人1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15种措施及涉案财物方面:文号登记混乱;涉案财务情况未及时报案管室备案;报送不及时;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以上问题每项扣承办人1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处置子平台方面:签收及录入不及时;信息录入有误;线上线下办理进展未同步等问题,以上问题每项扣承办人1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监督检查不及时报送监督报告的,每次扣承办人1分。 | 承办人 | 党风室 | |||
根据每月党风系统录入情况进行排名,倒数后5名内的,科室负责人、派驻(出)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扣2分。 | 科室负责人 | 党风室 | |||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 减 分 项 | 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组未督促包联单位按照规定执行处分处置情况的,每人次扣相关纪委书记(组长)2分。 | 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出)组长 | 审理室 | |
处分处置情况执行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告县纪委相关科室的,每人次扣相关纪委书记(组长)1分。 | 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出)组长 | 审理室 | |||
包联科室、派驻(出)纪检组未对受处分公职人员按要求进行回访教育的,每人次扣相关室主任(组长)2分。 | 包联科室主任、派驻(出)组长 | 审理室 | |||
各级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一处错误,扣审承办人2分,审核人1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审理室 | |||
初核卷:结案后,45天内完成扫描,交档案室电子版;立案卷:结案后,2个月内完成扫描,交档案室电子版。超期未交的科室,扣承办人3分。 | 承办人 | 档案室 | |||
加分项 | 案件复杂、急难险重,经领导认定为复杂案件的,酌情加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因案件复杂或时间紧急,未能及时办理,需要转交给其他科室继续办理的。转入科室承办人加6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
加 分 项 | 乡镇纪委(含开发区)协助信访室及时劝返缠访、闹访人员的,每次每人加2分。 | 乡镇纪委书记 | 信访室 | |
信访件一周内办结,每次加2分,同时线上办结的加4分。 | 承办人 | 信访室 | |||
信访室筛选出重点重复举报,经领导批示转有关科室办理,办案科室成功化解,反映人息诉罢访的,每件加5分。 | 承办人 | 信访室 | |||
乡镇(含开发区)未将信访举报吸附在当地,导致辖区信访举报总量、初次检举控告量、重复检举控告量大,每月排名前五名的,每次加2分。 | 乡镇纪委书记 | 信访室 | |||
每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加2分,发现问题线索的加5分。 | 承办人 | 党风室 | |||
根据每月党风系统录入情况进行排名,前五名,科室负责人加2分。 | 科室负责人 | 党风室 | |||
每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少于5个的,承办人加4分,审核人加2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审理室 | |||
处分处置情况回告工作、回访教育工作按要求按时限完成的,每季度奖包联科室主任、派驻(出)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5分。 | 包联科室主任、派驻(出)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 | 审理室 | |||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
加 分 项 | 在各级案件质量评查中未出现问题的,承办人加10分,审核人加5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审理室 | |
同步录音录像未发现任何问题的,承办人加2分,没使用过的科室不加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案管7.0系统连续六个月报送无延迟的,承办人加5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 | |||
案件办理结果和案卷提交、移送审理及档案室均无延迟的,承办人加5分。 | 承办人 | 案管室、审理室、档案室 |
部门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评分对象 | 评分部门 | 得分 |
办 公 室 | 减 分 项 | 办公室人员基础分为4个内设科室人员的平均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 | 科室全体人员 | 上级领导 | |
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做好重大会议的文字记录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未及时将需要签批的文件呈报领导签批的,逾期1日扣1分,逾期2日扣2分,逾期3日及以上扣5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做好机关内部设施的管理维护,设备未及时修理维护的,扣1分。 | 科室负责人 | 上级领导 | |||
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办公用品领取底账不清的,扣1分。 | 财务室 | 上级领导 | |||
做好全单位安全、卫生、消防检查工作,被领导指出整改的,扣2分。 | 科室负责人 | 上级领导 | |||
做好文件档案的保密和归档工作,造成丢失或泄密的,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未及时做好文件收发、传阅、转办与回收工作的,扣1分;因不及时导致贻误工作的,扣2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办 公 室 |
减 分 项 | 对上级单位要求填报的表格数据等信息,因工作失误而发生错误的,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接打电话不及时贻误工作的,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上级检查工作出现问题的,扣2分;问题严重且被通报批评的,扣5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撰写材料,被领导退回修改次数多于2次的,扣2分。 | 承办人 | 上级领导 | |||
未及时将业务档案扫描、录入、挂接、批量上传的,或档案整理混乱的,扣档案室相关人员2分。 | 档案室 | 办公室 | |||
原始凭证要素内容不完整,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手续不全的,每张扣0.5分。 | 财务室 | 办公室 | |||
记账凭证要素不全,附件、内容、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不相符,每张扣0.5分,填写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财务室 | 办公室 | |||
定期进行多方对账,确保指标、计划、资金等帐相符,若不相符,通报批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 财务室 | 办公室 | |||
及时报送需报送的相关财务资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全、报送及时,未按时按标准报送的,每次扣0.5分。 | 财务室 | 办公室 | |||
办 公 室 |
减 分 项 | 车辆卫生未及时清理,一次扣1分。 | 司机 | 办公室 | |
出车未申报,一次扣1分。 | 司机 | 办公室 | |||
车辆无故受损,一次扣5分。 | 司机 | 办公室 | |||
公车私用,一次扣10分。 | 司机 | 办公室 | |||
保洁人员未及时将卫生区清洁干净的,一次扣1分。 | 保洁 | 办公室 | |||
安保人员无故拒绝领导和值班长安排的工作,一次扣5分。 | 安保 | 办公室 | |||
安保人员未按要求完成集体训练,一次扣1分。 | 安保 | 办公室 | |||
食堂因饭菜质量被投诉、批评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分;在食物涮洗、烹饪、储存等环节卫生不达标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分;食堂及厨房卫生不达标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分;出现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一次扣相关人员5分;采买账目与实际支出核对不上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0分。 | 食堂 | 办公室 | |||
加 分 项 | 当月会务工作未出现纰漏的,办公室相关人员每人加1分。 | 相关人员 | 上级领导 | ||
按时按质完成全单位参评、申报任务的,相关人员加1分,评比排名位列前三的,相关人员另加2分。 | 相关人员 | 上级领导 | |||
办 公 室 | 加 分 项 | 当月未出现后勤维护不及时、饭菜质量不达标、卫生区环境不达标、安保出现问题、车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办公室相关后勤人员每人加1分。 | 相关后勤人员 | 上级领导 | |
给单位主要领导撰写材料,经采纳的,根据材料字数及内容难易程度,酌情加分,每次上限3分。 | 相关人员 | 上级领导 | |||
当月物资底账清楚、财务工作及时准确的,办公室相关人员每人加1分。 | 相关人员 | 上级领导 | |||
每月上报上级部门要求报送材料未被退回的,办公室相关人员每月加1分。 | 相关人员 | 上级领导 |
部门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评分对象 | 评分部门 | 得分 |
审 理 室 | 减 分 项 | 处分决定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处承办人扣2分,审核人扣1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 | |
各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每发现一处错误,承办人扣2分,审核人扣1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 | |||
加 分 项 | 每个案件在审理报批过程中均未发现错误,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 | ||
在各级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问题少于2个(含2个),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 | |||
每月报送市纪委要求报送材料无误,无退回情况的,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 | |||
案件复杂、急难险重,经领导认定为复杂案件的,酌情加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常委会 |
部门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评分对象 | 评分部门 | 得分 |
信 访 室 | 减 分 项 | 信访室未按市纪委要求1个工作日内签收信访件、5个工作日完成分流转办,被省市纪委检查通报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5分。 |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
信访室办理子平台信息录入不完善,被省市纪委通报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5分。其他省市纪委检查中被通报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5分。 |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
收到实名检举控告件未与举报人进行实名核实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1分。 |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
加 分 项 | 本月每周办结率保持在90%以上,信访室每人加5分。 | 科室全体 | 办公室 | ||
本月重复件较同期下降10%以上,信访室每人加5分。 | 科室全体 | 办公室 | |||
本月舆情处置妥当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室每人加5分。 | 科室全体 | 办公室 | |||
本月报送市纪委要求报送材料无误,无退回情况的,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 |
部门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评分对象 | 评分部门 | 得分 |
案 管 室 | 减 分 项 | 线索呈批表或其他起草需要签字文书,出现两个错别字的,承办人扣2分,审核人扣1分;出现3个及以上错别字的,承办人扣3分,审核人扣2分。 |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
每季度全市打分排名倒数后五名以内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主任扣5分。 |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
加 分 项 | 每季度案管7.0系统录入排名前十,案管室每人加5分。 | 科室全体 | 办公室 | ||
每月报送市纪委所需材料准确无误的,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 承办人和审核人 | 办公室 | |||
每月案管7.0系统录入自查自纠问题少于两个的,案管室每人加5分。 | 科室全体 | 办公室 | |||
会议纪要、立案决定书、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准确无误,承办人加1分,每月每人上限5分。 | 承办人 | 办公室 |
部门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评分对象 | 评分部门 | 得分 |
党 风 室 | 减 分 项 | 党内监督系统因录入时出现问题被市纪委通报,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4分。 |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
党风系统因录入案件出现错误被市纪委通报,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4分。 |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
在专项监督工作中,安排部署不周推进不力,致使工作进展缓慢,得到领导批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4分。 | 承办人 | 办公室 | |||
加 分 项 | 每月上报上级部门要求报送材料未被退回的,党风全体每人加5分。 | 科室全体 | 办公室 | ||
在专项监督工作中,安排部署得当,工作进展较快,承办人加2分,科室负责人加4分。 |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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