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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唐县纪委机关“积分制”考评细则

来源:行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13 17:24:38 阅读量:3142

一、被考评对象

(一)集体:各内设科室、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

(二)个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书记除外),委机关各科室全体干部(含帮助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工勤人员等)、各派驻(出)机构人员(含帮助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纪委正式在编人员。

二、积分方式

积分分个人积分和科室(单位)积分两类。个人积分和科室(单位)积分的基础分均为0分(办公室人员在4个综合科室人员平均得分基础上进行加减)。积分为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一)个人积分=加分分值-扣分分值

(二)科室(单位)积分=科室(单位)个人积分之和÷人数

(三)各常委(委员)积分=个人积分+(主管科室/单位总分+包联乡镇总分)÷主管单位数量。

(四)副书记积分=个人积分+主管常委总分÷主管常委人数。

如遇科室人员单位内部调换科室,则该成员当月积分由原科室与新科室平分。如遇科室人员调离本单位,则该人员积分自调离月起,不算入科室积分内。如遇科室新进人员,则该人员积分纳入当月科室积分。

三、考评方式

周归纳,月考评,年终汇总

四、扣分及奖励加分细则(见附件)


公共部分

考核类别

积分内容和计分标准

评分对象

评分部门

得分

 

 

减分项

在监督执纪中做选择、搞变通,没有底线思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个人

常委会


不执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决定,无组织原则,自行其是,任意妄为,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个人

常委会


非议组织决策,在媒体、公共平台或群众中散布发表不负责任或不当言论的,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个人

常委会


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个人

常委会


在案件办理、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中,收取被反映人(企业)、被调查人(企业)金钱物质或其他好处允诺的,取消年底考评资格,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个人

常委会


减分项

上班期间不按要求着装,影响纪检干部整体形象的,一次扣0.5分。

个人

办公室


工作时间玩手机、看视频等不在工作状态的,一次扣0.5分。

个人

办公室


不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浪费食材,乱丢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个人

办公室


不维护院内公共环境,乱扔烟头、纸屑等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个人

办公室


每周抽查卫生,办公区域卫生环境最差的科室,每人扣2分。

个人

办公室


不注意节水节电,下班后办公室或宿舍电器未关的,一次扣0.5分。

个人

办公室


不按照单位疫情防控要求,私自离县的扣2分,私自离市的扣5分。违反其他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个人

办公室


工作日饮酒一次扣2分,酒后滋事损害单位形象的,一次扣5分。

个人

办公室


减分项

工作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未按请假制度请销假的,一次扣2分。

个人

办公室


值班期间,擅自脱岗或不到岗的,扣5分;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接收传达协同通知的,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扣5分。

个人

办公室


不接受本单位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经沟通也不接受合理安排的,累计3天内不上班不到岗的,扣5分;累计一周不上班不到岗的,扣10分;累计两周不上班不到岗的,扣20分;累计30天及以上不上班不到岗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个人

办公室、常委会


未严格执行接待报告审批制度,未按程序审批的,一次扣5分。

个人

办公室


在未采取保密隔离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涉密事项的,秘密类扣5分;机密类扣10分;绝密类扣15分。

个人

办公室


严格实行印章使用登记制度,不按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5分。

个人

办公室


婚丧嫁娶违规操办的,一次扣5分。

个人

办公室


对上级交办事项互相推诿扯皮,拖延不办、效率低下,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个人

办公室


 

减分项

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按时间按质量完成领导交办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分;被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

个人

办公室


工作中不坚持原则,对开展的督查暗访工作通风报信、走漏信息及隐瞒消除检查结果的,每次扣5分,情形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个人

办公室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导致上传下达不到位,出现一次扣1分;来客接待、来电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形象或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2分。

个人

办公室


学习培训等相关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参加一次加0.5分,总积分不高于5分,被临时安排参加中央、省、市临时任务的,均视为参加,同等加分。未经支部书记批准同意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党内会议,未经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批准同意,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个人

办公室


减分项

参加政治、廉政教育以及义务活动等组织活动的,参加一次加1分,被临时指派参加省市临时任务的,均视为参加,同等加分。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个人

办公室


未完成河北网络干部学院年度学习任务,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

个人

办公室


按时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每次加1分,未经支部书记批准同意,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个人

办公室


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每催缴一次扣1分。

个人

办公室



加分项

撰写有关材料被县领导批示的,一次加5分;被市领导批示的,一次加10分;被省领导批示的,一次加15分;被中央批示的,一次加30分。

个人

办公室


个人或科室工作,获得全县工作先进被通报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0分;获得省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5分;获得中央通报表彰的一次加30分。

个人

办公室


撰写有关材料被县级期刊发表或媒体采用的加5分;被市级期刊发表或媒体采用的,加10分;被省级期刊发表或媒体采用的加15分;被国家级期刊发表或媒体采用的加30分。

个人

办公室


在机关内部自愿参加帮厨、环保等公共事务的,每次加1分,每人每月上限4分。

个人

办公室


每周抽查卫生,办公区域卫生环境干净整洁排名前5的,每人加2分。

个人

办公室


自愿无偿为单位提供物质帮助的,每次加2分。

个人

办公室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娱乐或志愿活动的,每人加2分。

个人

办公室


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函授学习和自学考试的,经批准酌情加分。

个人

办公室


有重大立功表现或为单位建设做出实质性贡献的,酌情加分。

个人

常委会



内设科室

部门

考核类别

考核标准

评分对象

评分部门

得分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基础

加分项

每承办一个县级案件,办案人员加5分;市级案件办案人员加10分;省级案件办案人员加15分;中央案件办案人员加30分。(市、省及中央案件不包括普通信访件)

承办人

案管室


期限内结案,县级案件办案人员加5分;市级案件办案人员加10分;省级案件办案人员加15分;中央案件办案人员加30分。(市、省及中央案件不包括普通信访件)

承办人

案管室


因案件查办不深不细导致反映人重复反映问题的,扣承办人2分。

承办人

信访室


乡镇(含开发区)未将信访举报吸附在当地,导致辖区信访举报总量、初次检举控告量、重复检举控告量大,每季度排名后三名的,每次扣2分。

乡镇纪委书记

信访室


每发现一处漏签名、错别字等一般性错误,扣承办人2分,审核人1分。同一份文件,出现两次一般性错误的,扣承办人3分,审核人2分;三次及以上的扣承办人4分,审核人3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审理室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每发现一处主体人身份不清、四大报告及违纪违法事实材料表述不清及未执行24字方针要求的重大错误,扣承办人4分,审核人2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审理室


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案件,扣承办人4分,审核人3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审理室


案卷装订不规范、移送审理不及时(审查报告呈批表上落款日期后7日内)的扣承办人4分,审核人2分。移交材料不齐全的,或出现其他问题被退卷的,退回一次扣承办人2分,审核人1分;退回两次扣承办人3分,审核人2分;退回三次及以上的,扣承办人5分,审核人4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审理室


承办科室信访件办理拖延,影响全委办结率的,收到后一周办结,超期一周内扣2分,超期一到三周扣5分,超期三周以上扣10分,特殊情况除外。

承办人

信访室


信访件收到领导批示2个工作日内,处置子平台、基层版未签收,每次扣2分,被省市纪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

承办人

信访室


办结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录入系统,超期1次扣2分,被省市纪委通报批评的扣4分。

承办人

信访室


未在系统录入实名举报反馈情况,每次扣2分,被省市纪委通报批评的扣4分。

承办人

信访室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因案件复杂或时间紧急,未能及时办理,需要转交给其他科室继续办理的,转出科室承办人扣5分。

承办人

案管室


案件逾期一周未办结超期一周扣2分,超期三周扣5分,超期一个月以上扣10分,特殊情况除外。

承办人

案管室


案件办结且领导签字后3个工作日不交电子版报告的,每次扣承办人1分。

承办人

案管室


案件办结后,不立案案卷1个月内未交的,每次扣承办人1分。

承办人

案管室


立案决定书、交办通知书在领导签字后3个工作日内未找案管室出具的,每次扣承办人1分。

承办人

案管室


15种措施及涉案财物方面:文号登记混乱;涉案财务情况未及时报案管室备案;报送不及时;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以上问题每项扣承办人1分。

承办人

案管室


处置子平台方面:签收及录入不及时;信息录入有误;线上线下办理进展未同步等问题,以上问题每项扣承办人1分。

承办人

案管室


监督检查不及时报送监督报告的,每次扣承办人1分。

承办人

党风室


根据每月党风系统录入情况进行排名,倒数后5名内的,科室负责人、派驻(出)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扣2分。

科室负责人

党风室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组未督促包联单位按照规定执行处分处置情况的,每人次扣相关纪委书记(组长)2分。

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出)组长

审理室


处分处置情况执行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告县纪委相关科室的,每人次扣相关纪委书记(组长)1分。

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出)组长

审理室


包联科室、派驻(出)纪检组未对受处分公职人员按要求进行回访教育的,每人次扣相关室主任(组长)2分。

包联科室主任、派驻(出)组长

审理室


各级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一处错误,扣审承办人2分,审核人1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审理室


初核卷:结案后,45天内完成扫描,交档案室电子版;立案卷:结案后,2个月内完成扫描,交档案室电子版。超期未交的科室,扣承办人3分。

承办人

档案室


加分项

案件复杂、急难险重,经领导认定为复杂案件的,酌情加分。

承办人

案管室


因案件复杂或时间紧急,未能及时办理,需要转交给其他科室继续办理的。转入科室承办人加6分。

承办人

案管室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乡镇纪委(含开发区)协助信访室及时劝返缠访、闹访人员的,每次每人加2分。

乡镇纪委书记

信访室


信访件一周内办结,每次加2分,同时线上办结的加4分。

承办人

信访室


信访室筛选出重点重复举报,经领导批示转有关科室办理,办案科室成功化解,反映人息诉罢访的,每件加5分。

承办人

信访室


乡镇(含开发区)未将信访举报吸附在当地,导致辖区信访举报总量、初次检举控告量、重复检举控告量大,每月排名前五名的,每次加2分。

乡镇纪委书记

信访室


每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加2分,发现问题线索的加5分。

承办人

党风室


根据每月党风系统录入情况进行排名,前五名,科室负责人加2分。

科室负责人

党风室


每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少于5个的,承办人加4分,审核人加2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审理室


处分处置情况回告工作、回访教育工作按要求按时限完成的,每季度奖包联科室主任、派驻(出)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5分。

包联科室主任、派驻(出)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

审理室


办案科室(含派驻派出及乡镇纪委)

 

 

 

 

 

在各级案件质量评查中未出现问题的,承办人加10分,审核人加5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审理室


同步录音录像未发现任何问题的,承办人加2分,没使用过的科室不加分。

承办人

案管室


案管7.0系统连续六个月报送无延迟的,承办人加5分。

承办人

案管室


案件办理结果和案卷提交、移送审理及档案室均无延迟的,承办人加5分。

承办人

案管室、审理室、档案室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对象

评分部门

得分

办公室人员基础分为4个内设科室人员的平均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

科室全体人员

上级领导


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做好重大会议的文字记录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未及时将需要签批的文件呈报领导签批的,逾期1日扣1分,逾期2日扣2分,逾期3日及以上扣5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做好机关内部设施的管理维护,设备未及时修理维护的,扣1分。

科室负责人

上级领导


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办公用品领取底账不清的,扣1分。

财务室

上级领导


做好全单位安全、卫生、消防检查工作,被领导指出整改的,扣2分。

科室负责人

上级领导


做好文件档案的保密和归档工作,造成丢失或泄密的,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未及时做好文件收发、传阅、转办与回收工作的,扣1分;因不及时导致贻误工作的,扣2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对上级单位要求填报的表格数据等信息,因工作失误而发生错误的,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接打电话不及时贻误工作的,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上级检查工作出现问题的,扣2分;问题严重且被通报批评的,扣5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撰写材料,被领导退回修改次数多于2次的,扣2分。

承办人

上级领导


未及时将业务档案扫描、录入、挂接、批量上传的,或档案整理混乱的,扣档案室相关人员2分。

档案室

办公室


原始凭证要素内容不完整,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手续不全的,每张扣0.5分。

财务室

办公室


记账凭证要素不全,附件、内容、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不相符,每张扣0.5分,填写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财务室

办公室


定期进行多方对账,确保指标、计划、资金等帐相符,若不相符,通报批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财务室

办公室


及时报送需报送的相关财务资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全、报送及时,未按时按标准报送的,每次扣0.5分。

财务室

办公室


 

 

 

 

 

 

 

 

 

 

 

 

 

车辆卫生未及时清理,一次扣1分。

司机

办公室


出车未申报,一次扣1分。

司机

办公室


车辆无故受损,一次扣5分。

司机

办公室


公车私用,一次扣10分。

司机

办公室


保洁人员未及时将卫生区清洁干净的,一次扣1分。

保洁

办公室


安保人员无故拒绝领导和值班长安排的工作,一次扣5分。

安保

办公室


安保人员未按要求完成集体训练,一次扣1分。

安保

办公室


食堂因饭菜质量被投诉、批评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分;在食物涮洗、烹饪、储存等环节卫生不达标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分;食堂及厨房卫生不达标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分;出现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一次扣相关人员5分;采买账目与实际支出核对不上的,一次扣相关人员10分。

食堂

办公室


当月会务工作未出现纰漏的,办公室相关人员每人加1分。

相关人员

上级领导


按时按质完成全单位参评、申报任务的,相关人员加1分,评比排名位列前三的,相关人员另加2分。

相关人员

上级领导


当月未出现后勤维护不及时、饭菜质量不达标、卫生区环境不达标、安保出现问题、车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办公室相关后勤人员每人加1分。

相关后勤人员

上级领导


给单位主要领导撰写材料,经采纳的,根据材料字数及内容难易程度,酌情加分,每次上限3分。

相关人员

上级领导


当月物资底账清楚、财务工作及时准确的,办公室相关人员每人加1分。

相关人员

上级领导


每月上报上级部门要求报送材料未被退回的,办公室相关人员每月加1分。

相关人员

上级领导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对象

评分部门

得分

处分决定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处承办人扣2分,审核人扣1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


各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每发现一处错误,承办人扣2分,审核人扣1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


 

每个案件在审理报批过程中均未发现错误,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


在各级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问题少于2个(含2个),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


每月报送市纪委要求报送材料无误,无退回情况的,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


案件复杂、急难险重,经领导认定为复杂案件的,酌情加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常委会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对象

评分部门

得分

访

信访室未按市纪委要求1个工作日内签收信访件、5个工作日完成分流转办,被省市纪委检查通报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5分。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


信访室办理子平台信息录入不完善,被省市纪委通报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5分。其他省市纪委检查中被通报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5分。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


收到实名检举控告件未与举报人进行实名核实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1分。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


 

本月每周办结率保持在90%以上,信访室每人加5分。

科室全体

办公室


本月重复件较同期下降10%以上,信访室每人加5分。

科室全体

办公室


本月舆情处置妥当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室每人加5分。

科室全体

办公室


本月报送市纪委要求报送材料无误,无退回情况的,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对象

评分部门

得分

线索呈批表或其他起草需要签字文书,出现两个错别字的,承办人扣2分,审核人扣1分;出现3个及以上错别字的,承办人扣3分,审核人扣2分。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


每季度全市打分排名倒数后五名以内的,承办人扣2分,科室主任扣5分。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


每季度案管7.0系统录入排名前十,案管室每人加5分。

科室全体

办公室


每月报送市纪委所需材料准确无误的,承办人加5分,审核人加2分。

承办人和审核人

办公室


每月案管7.0系统录入自查自纠问题少于两个的,案管室每人加5分。

科室全体

办公室


会议纪要、立案决定书、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准确无误,承办人加1分,每月每人上限5分。

承办人

办公室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对象

评分部门

得分

党内监督系统因录入时出现问题被市纪委通报,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4分。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


党风系统因录入案件出现错误被市纪委通报,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4分。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


在专项监督工作中,安排部署不周推进不力,致使工作进展缓慢,得到领导批评,承办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4分。

承办人

办公室


每月上报上级部门要求报送材料未被退回的,党风全体每人加5分。

科室全体

办公室


在专项监督工作中,安排部署得当,工作进展较快,承办人加2分,科室负责人加4分。

承办人和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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