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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18个严禁

来源:行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3 09:18:02 阅读量:1745

1.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严禁违规处置各类问题线索。

3.严禁违规查阅、摘抄、复制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

4.严禁私自处置、占有涉案款物及其孳息。

5.严禁打听、泄露举报人情况、问题线索内容。

6.严禁泄露常委会议定事项、尚未公布的涉密事项或正在立案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具体案情。

7.严禁隐瞒初步核实情况。

8.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被审查调查人。

9.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鉴别证据。

10.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各种证据材料。

11.严禁违规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12.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或工作便利办私事、谋私利。

13.严禁无故拖延超期办理监督执纪工作事项。

14.严禁接受被审查调查人及其特定关系人宴请和财物。

15.严禁未经领导批准自行将案卷、同步录音录像等涉案资料带出机关。

16.严禁与家属、子女、亲友谈论工作秘密事项。

17.严禁随意丢弃谈话笔录、证据材料等案卷材料,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要及时销毁。

18.严禁通过微信、电子邮箱、微博等公共媒体传递涉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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