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4-11 10:04:35 阅读量:1011
2019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市第七统筹巡察组对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1日,市第七统筹巡察组在卫生健康局召开了《巡察卫健局党组情况反馈会》,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第七统筹巡察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1月1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第七统筹巡察组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第七统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方向。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完全接受,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卫健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盖庆昌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玉林同志兼任,成员由办公室、规财科、政工科、公共卫生科、法监科、局纪检组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单位一把手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制定了《整改落实市第七统筹巡察组巡察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卫生健康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明确的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同时,局党组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不力”方面。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集中研讨次数不足,成效不明显,对主题教育相关内容掌握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卫生健康局党组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书记讲党课、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重点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了《行唐县卫健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加强集中研讨,全面掌握。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不重视。2016至2018年,卫健系统发生多起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案件;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县疾控中心、县公费医疗诊所均存在不同程度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问题,特别是县疾控中心至今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医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区污水管道”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等环节的管理,对违反规定要求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做到规范运行。对疾控中心主要产生的废弃棉签随意丢弃现象,已经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疾控中心污水处理设备已经投入使用。对县公费医疗诊所医疗垃圾处理不及时问题,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已经依法进行了立案,罚款5000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组发挥职能作用不够”方面。
(3)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作2016年纳入县级重点工作项目,至今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对原设计理念陈旧、环境保护、医院感染控制以及原材料、人工费用的涨价等因素变化,造成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分别通过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对剩余工程量进行了重新核实,逐项落实工程进度,明确责任、倒排工期,今年以来,因疫情影响,致使4月份才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对剩余工程量倒排工期,加快施工,确保9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整改结果:正在进行,已完成工程量的95%。
(4)关于“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严。县医院为贫困村提供专项扶贫资金,驻村工作组将部分资金出借给个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杜绝资金使用不规范现象发生,立即收回出借给个人的扶贫资金。责令县医院立即收回投资。
整改结果:正在进行。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方面。
(5)关于“信访案件频发,存在维稳安全风险。2016年至今,卫健系统因医患纠纷、职工保险未缴纳问题发生信访案件多起,其中存在进京赴省案件”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梳理,重点对医患纠纷、职工保险未缴纳等环节加大排查力度,严格落实省委信访工作“河北不能聚、北京不能去”的要求,确保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公共卫生领域存在安全隐患。2016年至2018年共发生多起无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和无证行医案件;巡察组走访发现一家‘黑诊所’和一家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药品诊所;村卫生室儿童营养包未按标准存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1.利用春节前近一个月时间开展了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做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连续开展了三次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在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着重对公共场所、打击非法行医等开展了监督执法。3.巡察组走访发现的“黑诊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已依法取缔,没收全部药品,罚款4600元;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药品诊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职责对其进行立案查处。4.市巡察结束至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查处非法行医黑诊所1家;查处村卫生室成员在卫生室外设置执业点1人;查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公共场所2家,处罚后两家公共场所均及时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督促12家公共场所办理《卫生许可证》。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漏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能力不够,舆情危机处理机制不健全,缺少相应的应急预案”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舆情监测机制建设和舆情应对预案》,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着力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使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加强各类媒体的舆情信息监管,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特别是社会负面报导要有节、有度、分层面及时回应,抢占舆论至高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8)关于“2016年以来,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够,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卫健系统有多人受到党政纪处分”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全县卫健系统监督监察体系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的实施方案》,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日常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9)关于“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2016至2018年,局财政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以办公费、印刷费、账号维护费方式坐支”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对以办公费、印刷费、账号维护费等方式坐支的银行利息,及时补缴财政国库。已将利息40522.81元上缴国库。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没有严格执行村卫生室管理制度。个别村存在卫生室医生分散行医、售卖非网采药品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对个别村存在的卫生室成员分散执业现象进行规范,对售卖非网采药品现象予以严厉打击。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关于“没有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县卫健局超标准购置照相机和摄像机”问题。
整改情况: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严格执行上级采购制度,按标准配置办公用品。
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出入库记录制度。部分一次性耗材无使用记录,无出入库台账”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基层财务监督管理补充办法》(行卫计[2016]61号)进一步严格执行出入库记录制度,对一次性耗材领取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3)关于“违规租赁国有资产。县医院、县中医院违反国有资产租期20年规定,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临街商铺一次性租赁50年;县妇幼保健医院吸纳个人资金参与办公房屋建设,将一楼两间房屋划归出资人永久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县医院正与租户协商谈判,签订不高于20年的租赁合同。
整改结果:正在进行。
中医医院临街商铺经行唐县公证处进行公证,今后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办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县妇幼院(原计生服务站)一楼西边门面房已经取消原租赁合同,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租赁权进行了拍卖。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违规扩大建设规模。县医院急救中心、门诊医技综合楼规划审批均为地上四层,实际建设地上五层”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介入调查,已责令县医院就急救中心加层问题尽快补办完善相关审批手续。门诊医技综合楼加层问题按照县政府会议纪要〔2018〕122号要求,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整改结果:正在进行。
(15)关于“存在国有资产以租代管、租而不管乱象。县医院停车场对外承包存在管理乱象”问题。
整改情况:县医院停车场存在国有资产以租代管、租而不管乱象,及时与承租单位或个人解除租赁协议,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正在进行。
(16)关于“局机关零余额账户管理不严,违规支取大额现金”问题。
整改情况:局严格按照《基层财务监督管理补充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财务监管力度,杜绝违规支取大额现金现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关于“重要资金监管存在‘死角’。县医院下属单位未经审批,以帮扶资金名义共提供给扶贫村大额资金,资金均未入村委会集体账户,而是转账至非该村人口的个人账户”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下属单位资金监管力度,定期聘请第三方对各下属单位进行审计,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已责令县医院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县纪委介入调查,正在进行。
(18)关于“民营资本进入公立医院并参与分红。县人民医院与北京远程视界公司进行设备合作,与迪安医学检验公司合作成立实验室”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介入调查,要求县医院坚决杜绝民营资本进入并参与分红,立即取消与北京远程视界公司、迪安医学检验公司合作协议。
整改结果:正在进行。
(19)关于“存在套取专项资金问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以奖励举报胎儿性别案件为由列支资金,但所涉案件均无立案处理档案”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性别比有奖举报金支取流程》,举一反三,对近四年以来的所有群众举报案件进行摸底排查,无其他有奖举报案例;对有奖举报制度进行了清理,无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有奖举报流程,实行全过程监管,逐级审核批准,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实行签字备案终身负责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关于“存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方面。
(20)关于“大额惠民专项资金滞留。2016至2018年,留守儿童健康补助、燕赵复明工程、艾梅乙专项资金常年存在结余”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切实用好项目资金,留守儿童健康补助2018年底结余42964.79元,2019年2月支出23760元,2020年4月支出18900元,剩余资金304.79元,我局将按工作进展和上级要求发放到位;燕赵复明工程结余资金32500元已上缴财政。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1) 关于“基药使用占比偏低。县医院、中医院为追逐高额利益,未重视基本药物优先选择配备工作,导致基药使用占比仅远低于规定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基本药物使用规范,约束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 关于“存在乱收费和过度医疗问题。县中医院母婴床、二人间及多人间床位均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妇幼保健院、仁和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行唐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行唐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行唐县卫生计生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签订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卫健局联合医保局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严格医院收费标准,对“挂床住院”现象进行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四风’问题有所回潮”方面。
(2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卫健局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贴;违规以差旅费名义发放岗位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津补贴发放标准,已将发放值班补贴1450元、岗位津贴2160元追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4)关于“形式主义问题突出。为应对上级检查,卫健局挪用重大公卫资金用于帮扶村的改厕项目,在领导视察沿途突击修建无公害厕所”问题。
整改情况:对使用重大公卫资金改厕项目予以纠正,我局已调整账目,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25)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局党组统揽全局能力不够,与下级党组织关系不顺,对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监管乏力。县医院、县中医院融资用于资金周转,虽已偿还,但支付巨额利息和服务费用,卫健局党组未做到有效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资金管理,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切实做到有效监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规范管理。
(26) 关于“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足。对于县医院与中医院两家‘120’急救中心竞争资源的矛盾,局党组至今未能有效整合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石卫医〔2014〕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行唐县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与县政府、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合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依法进一步规范我县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建立以县急救站为主体,整合全县急救资源,建立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形成了高效、规范、安全、可及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基层党组织整治功能虚化”方面。
(27)关于“党内‘四个服从’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如:县医院、中医院党支部近年的重大决策均未向局党组汇报请示”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两所县级医院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凡医院重大问题,必须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8) 关于“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不坚决。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未发挥,院务会代替党支部会现象普遍存在。如:县医院对外投资项目,未发现党支部会议的研究记录,巨额本金未收回,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介入调查,对县医院向蔚县投资2000万元,资金至今未完全收回这一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尽快全额追回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整改结果:正在进行。
3.关于“存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方面。
(29)关于“卫健系统一人受行政警告处分,仅一周内就进行工资调整;三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未满年度考核仍为优秀”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 关于“干部担当意识欠缺、责任意识不强”方面。
(30)关于“卫生监督所部分案卷询问不细致,存在纰漏,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部分卷宗书写错误,甚至出现涂改”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学习监督执法业务知识,各业务科室轮流授课,共同讨论,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案卷质量;设置稽考科,由业务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行政处罚案卷审核,所有案卷全部进行合议,及时上传“两法衔接平台”接受检察院审查;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全部经局法制监督科审查签字。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1) 关于“社会抚养费未全额征收,征收标准不一,长年未结案”问题。
整改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严格掌握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印制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宣传手册,向被征收人员宣传发放;严格执行征收标准,严把征收关口,提高征收到位率。自市巡察结束至今,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例,为2019年政策外出生第三个子女,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和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94元标准,对该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43470元,征收到位。今后将继续严把征收关口,对违法生育子女人员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2) 关于“公共卫生资源存在浪费现象。县疾控中心长期过量申请国家免费疫苗,致使大量疫苗因过期销毁”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规范》合理申请、使用国家免费疫苗,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针对一类疫苗报废过多及报废疫苗与医疗废物混放的问题,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对所有接种门诊进行了专门培训,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结合上年度疫苗短缺和浪费的情况,精准测算和编制疫苗需求计划,避免浪费;下一步严格按照《疫苗法》的要求,每10天通过系统核查下级单位库存情况,发现疫苗短缺及时调配;接种单位随时核查本级疫苗库存情况,如发现疫苗短缺,提前2天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防止引起儿童家长投诉。建立专门过期疫苗存放处,在县级卫生部门,药监部门参与下对过期疫苗进行销毁。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3) 关于“工作人员把关不严,致使专项资金流失。在领取居家养老补贴和干部遗属补助人员中,有人已去世,存在冒领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核实居家养老及干部遗属等相关人员状况,对存在冒领的,及时要求退还相应资金,并退还财政国库。对发现的3名冒领遗属补助人员,追回资金3.4万余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立行立改。
(四)关于“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34)关于“卫健系统内部审计指出的卫生计生监督所长期借款4万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收疫苗周转金5万元问题至今尚未整改完成;中医院因没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连续多次受到人社局罚款”问题。
整改情况: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借款4万元已经偿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借疫苗周转金5万元已经于2020年3月31日交单位账户。中医医院将已漏交养老保险的职工全部缴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立行立改。
2.关于“整改实效不到位,未建立长效机制”方面。
(35)关于“在行唐县‘三不分’专项清理工作中指出的‘县医院下属康达物业成立时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程序’一事,县医院党支部存在‘过关’心态,虚假整改。县医院党支部在补充请示报告后,未做到‘举一反三’。如:康达物业公司投资购买股票,造成亏损,并且该公司使用白条一次性支付大额资金,该资金不知用途;县医院未履行行政审批手续投资成立远见视光中心等问题均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介入调查,已责令县医院立即就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县医院下属单位存在违规现象坚决予以纠正,坚决杜绝过关整改、虚假整改,对涉嫌违纪的,坚决予以处理。
整改结果:正在进行。
三、下步打算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第七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激情开放、跨越赶超、建设美丽幸福新行唐”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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