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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行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18 17:30:56 阅读量:766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第三统筹巡察组于2021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对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5月11日,市第三统筹巡察组向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还不够深入。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存在学习方式不够鲜活,学习层次不够深刻问题。大多采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会等会议方式,存在交流体会发言少,带动督促、检查干警少现象”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模式上,拓展网络学习、实地参观、交流研讨等多种学习方式,坚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引领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截至目前,我院已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党组会23次,其中组织每名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言,集中交流研讨会3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撰写心得体会3次;以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日常督导检查、工作讲评等的重要内容,组织党组书记讲党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等3次,开展督导检查8次,持续推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关于“深入基层不够,履职尽责能力不足。一是调查研究不够。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与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最新检察理念结合方面还存在差距”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通过组织干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河北省推进省会建设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等,参加高检院组织的党史系列的报告会,市委政法委习近平法治专题讲座,院党组书记在全体干警大会上领学习近平法治专题讲座、参加河北网络干部学院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院的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服务发展,促进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高效开展的强大动力。研究制定便民利民措施8项,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改问题88项,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检察干警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各项检察工作质效明显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截至目前,我院共有6名同志荣获省、市、县级荣誉;我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新时代基层院建设典型案例,入选《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汇编,是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班子成员紧贴检察工作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检察工作等各项实际,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105次,切实加大深入基层调研力度,形成高质量调查研究报告。

3.关于“党组解决突出矛盾、复杂问题及沟通协调能力薄弱。一是基层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员欠缺问题解决不力。二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就案办案现象。办案过程中对发展、稳定方面考虑不够,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上有待增强。三是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方面有欠缺”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院党组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并健全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领导班子议大事、抓根本、管全局、把方向的辩证思维能力和统筹驾驭能力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进一步凸显;根据上级院统一安排部署,有计划的推进专业人员招录,全面推进聘任制书记员工作,积极落实招录人员待遇、到岗等事项。目前,我院招录的12名聘任制书记员已全部到岗,并落实有关待遇,检察队伍力量进一步充实;从检察官所办案件中抽取110件案卷,并进行评查,倒逼检察官的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推动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党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注重将行唐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进一步密切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2021年6月,我院切实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开展散装食品经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该案例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的最满意的一件事”实践活动先进典型事例提名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足,担当尽责有欠缺。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存在对救助人员情况掌握不全不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少、救助人数不够多问题。2020年共办理了9件9人司法救助案件,与省检察院要求的20件有差距”问题。

此问题未完成,完成进度75%。

整改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2021年上级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的工作安排及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将开展司法救助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截至目前,我院核查司法救助线索15条,已上报到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确保将党和政府以及检察机关的温暖传递到每名群众;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8条举措,将开展司法救助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范畴,切实为群众做好服务。目前,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我为群众办的最满意的一件事”实践活动中,我院1件案例荣获先进典型事例提名奖,1名干警荣获先进典型个人提名奖。该项问题除司法救助件数未达到省院要求的20件外,其他已经整改到位。目前,全省司法救助因救助资金问题停滞不前,2021年8月2日省检察院专门就全省司法救助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先准备相关救助材料,救助材料电子版层报省检察院,审核符合要求的即为完成指标。截至8月13日我院现已完成向15名被救助对象调取贫困证明、开展走访、撰写审查报告等工作,将按省检察院要求于18日上报审核;剩余5件案件线索正在通过调取案卷、向相关办案人了解等方式摸排,待取得相关线索后继续开展救助工作,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救助。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政治敏锐性不高,存在严重工作失误,使密级比较高的文件被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二是领导班子及成员与普通干警座谈思想沟通交流不足”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深化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深刻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彻底整改。同时注重发挥检务督察职能,在强化对干警日常监管的同时,多次开展或组织干警集体参加省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地本系统典型案例14例,推动队伍教育整顿中的自查自纠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对检察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大家的保密意识,严格落实涉密文件的登记、流转和保管,做到责任到人,坚决避免涉密文件被窃事件再次发生;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干警进行了广泛谈心谈话,共计105人次,沟通思想,交流工作,党组凝聚力、全院团结力明显增强。

6.关于“公车管理、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一是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不到位。二是越权审批。三是违反专项资金专户管理规定。四是专项资金没有专款专用。五是记账问题不规范。六是多项财务开支当年无计入固定资产,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隐患”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办公室切实担负起整改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先后多次组织相关岗位干警进行了业务素质培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有欠缺。一是党组对党员干部宣传教育不足,存在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填报不主动现象,2020年仅填报了12件。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缺失,党员履行义务不到位。三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不充分。四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规范。五是政治生活不严肃。六是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时收缴”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通过全体大会宣讲、在微信公众平台开辟《政策解读》专栏,切实将“三个规定”等制度政策宣传好。目前,全体干警及时、主动、规范填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系统的自觉性明显提升。截至目前,我院干警共及时、主动、规范填报33件;全面贯彻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党组书记先后4次讲党课或者专题讲座,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在全体大会上,对先进个人、先进事例进行了通报表彰,激励全体干警不忘初心、干事创业;明确缴费标准,规范缴费程序,提升党员教育自觉性,及时督促催办,目前,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开展,所有党费均按时足额上缴。

8.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干部交流轮岗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个别岗位任职长达10年以上现象。二是领导班子结构不合理,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成员年龄偏大”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拓展用人视野,加大对年轻干警培养、选拔任用力度,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今年5月,严格按照程序,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将1名干警调任办公室主任,1名年轻干警选任为政治部副主任;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关于交流轮岗政策。积极进行内部合理调配办案人员,进一步加强机关内干部工作岗位交流轮岗,目前,已对6名干警进行了院内岗位交流。

9.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一是党组记录本与党组会议纪要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记录不一致。二是党员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形式不够鲜活、开展频次少”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并按时向市院上报会议纪要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加强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研究制定“执检为民、一心向党”特色党建品牌,全面压实压紧“一岗双责”,有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排专人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做好会议纪要,对党组研究部署的事项第一时间整理归档,有效避免出现因不及时记录归档而导致不一致现象;开展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仪式、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组织干警到上南庄进行扫墓、重温入党宣誓、拍摄庆祝建党100周年视频等多项活动,进一步丰富教育活动形式,提高教育开展频次,引领干警传承红色基因,筑牢反腐底线。组织干警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接受教育。

移交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共移交我单位问题线索2件,涉及1人,2件问题线索均按节点得到高效有序处置。截至目前,共了结2件;采取第一种形态1人。

信访件:巡察期间,市第三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巡察移交信访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82981409

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龙州西大街288号

电子邮箱:xtjcy829814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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