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30 10:14:29 阅读量:144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第七统筹巡察组于2020年7月29日至9月26日对行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开展了“三农”领域专项巡察。2020年10月14日,市第七统筹巡察组向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截止目前,针对市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四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方面。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了解”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2019年我办意识形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脱贫攻坚抓意识形态,抓好意识形态促脱贫攻坚工作理念,有力的推动了全县扶贫脱贫工作不断深入开展。2018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9年被授予“五好党支部”称号,2019年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奖。2020年荣获石家庄市“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2月12日、8月25日办党组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学习研究、安排部署,2019年办党组对党的建设工作研究部署6次;同时我办还注重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脱贫攻坚氛围,2019年先后在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县脱贫攻坚先进做法63篇,省级媒体报道120篇,市级媒体报道146篇。2020年6月13日办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行唐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行唐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就我办加强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0年以来,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县脱贫攻坚先进做法100余篇。其中残疾人扶贫工作得到了中央部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国进行推广;“金丰公社”土地托管模式入选全国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受到国务院扶贫办高度关注。由于我县扶贫领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我办在2020年度《河北扶贫》杂志通联员培训班上做了典型发言。
今后,我办继续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持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一是继续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各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合力,努力创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学习,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着力把理论政策学习与“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定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作用。三是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两种学习方式,不断提升整体队伍素质。结合扶贫工作不断探索新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教育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产生影响。四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寻求突破。不断拓展新兴阵地,加快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及时宣传有关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转载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2.关于“三农领域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了《行唐县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二是严格落实《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和《行唐县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项目入库审核、把关论证、后续管理等规定,强化产业扶贫项目审核论证和后续管理,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提升产业扶贫项目质量;三是由相关乡镇对有关人员视情况进行问责处理,涉及的上碑镇、南桥镇、城寨乡、九口子乡、上闫庄乡5个乡镇,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关于“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此问题在今年审计时已被指出,审计反馈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与所涉及乡镇、县职教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对未享受补助的学生进行逐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8人因未按时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未及时提供证明材料等原因,导致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发放。其中上方乡龙洞村陈抒宣、李阳关村李萌、许由村张梦龙、南桥镇柳树沟村王梦涛、翟营乡吴磁沟村吴金珂、口头镇北岗底村张威、玉亭乡张志龙、只里乡刘铠汝等8人在2016-2017学年上学期至2017-2018学年上学期由于学生未按时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2017-2018学年下学期至2019-2020学年上学期由于学生补助工作结束前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通过人工审核。
审计期间该8名学生补助资金3.60万元已发放到户,此问题已整改。2020年9月份,我办印发5000份宣传材料分发到户,加强对“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切实提高了“雨露计划”政策群众知晓率。
4.关于“扶贫资金安全存在隐患”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会计专业知识培训。聘请注册会计师于8月25日对全县13家入股企业的会计和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了专业会计基础知识培训和《会计法》普及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入股企业会计和行政管理人员的会计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要求13家入股企业聘请有会计工作经历,经验丰富人员上岗,确保规范操作。三是加强监管,研究制定了《行唐县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扶贫资本监督。同时,严格落实入股资金风险防控规定,8月28日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重申了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贫困户入股资金安全。
5.关于“精准扶贫不精准”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一是资金使用不精问题准库沟村、西寺庄村等5个村养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非贫困户领取的资金已追回并上缴国库,所在乡镇已对项目村负责人问责处理,并通报批评。下一步我办将强化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强化项目后续监管工作,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精准、安全、高效。二是关于人员不精准,此问题为18年、19年审计问题。扶贫办已于当年反馈问题后,组织各乡镇对照相关政策规定,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将涉及人员及时上报标注。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底已经通过系统操作清退、标注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以下简称:标注)和自然变更的312人。剩余154人乡镇均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保留在系统中。
2019年10月8日,涉及到的577人均已在国扶系统内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确保不漏评;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确保不错评。
6.关于“扶贫收益发放不及时”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此问题在今年审计时已被指出,根据审计意见,一是7月2日,县扶贫办组织有关乡镇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度。会议要求12个乡镇107个贫困村对20千瓦屋顶光伏项目收入单独设立账目,并按要求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加强收益管理。同时,扶贫办要做到底数清楚,对107个贫困村20千瓦屋顶光伏项目建立台账。目前,107个贫困村均已对20千瓦屋顶光伏项目收入单独设账,制定了收益分配方案,并按方案进行了分配。扶贫办对107个贫困村20千瓦屋顶光伏项目建立了台账;二是6月15日,县发改局组织扶贫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科林公司和大唐公司未支付收益问题进行专题调度。并要求科林公司和大唐公司,及时将收益拨付指定账户,用于稳定村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收入。会后,科林公司已于7月3日至6日将55.80万元收益拨付乡镇账户,乡镇已经将收益落实到户,完成整改。大唐公司于11月9日将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收益拨付扶贫办账户,扶贫办已经收益拨付到乡镇村财乡监账户;三是7月2日,扶贫办牵头,组织召开了乡镇主管领导参加的调度会议,对光伏收益发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乡镇加快资金支付,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同时,要求乡镇今后要提前准备有关手续,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经过多次调度督导,涉及的8个乡镇已将收益发放到户。
今后,我办将做好与相关部门、企业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光伏收益及时落实到户,稳定贫困户收入。
三、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面
7.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我办已安排专人对招投标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专项“回头看”自查工作,重新梳理招投标相关资料,并及时组织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同对项目相关档案缺章少签字进行完善补充,确保相关档案资料规范、完善,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方面
8.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党员管理教育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接到反馈问题,我办立即安排专人对牛华山同志入党相关资料进行自查,经查,在研究接受牛华山同志为预备党员大会时,到会实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23人,会议开始前征求意见1人(借调到县纪委党员刘书荣),会议进行中因有扶贫紧急任务,在进行到会议程序第三项时9人需提早撤离会场,只好对9人提前征求意见,到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程序时,在现场重新清点人数为14人,因此预备党员票决结果报告单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应为24人,得票数为24票,均为赞同票。报机关工委报告单时已改正,我办党支部留存的一份因工作匆忙未及时更正。
今后,我办党支部将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党员入党关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认真细致的做好发展党员材料的填写上报等工作,确保发展党员材料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82981254;
电子邮箱:xtxfpbzhk@163.com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