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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行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30 10:09:04 阅读量:173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第七统筹巡察组于2020年7月29日至9月26日,对农业农村局进行了“三农”领域专项巡察。10月20日,市第七统筹巡察组向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方面

1.关于“学用结合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要求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学习各类方针政策,提高理论认识水平。同时,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带着问题向书本、向专家、向同志多学多问。二是完善学习制度。持之以恒的自觉学习各类理论精神,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处理好学用结合的关系,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找好工作着力点。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准确掌握群众需求,特别是加强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的宣传,指导群众有针对性的开展生产活动。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学习成效带动“三农”工作健康开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内,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3.关于“‘三农’领域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一是部分项目未完成;二是部分项目虚报数据;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部分项目未完成方面。2019年行唐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后,多个部门的农田建设职能合并到农业农村局,但人员并未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原农田建设以土管和农业扶贫开发为主,但合并后人员并没有衔接到农田建设管理,我县也未成立专门的农田管理机构和设置专业管理人员,致使各方面工作出现脱节,如未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和建立起项目库等。同时原各建设单位的标准农田也未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管护,设立管护机构和管护经费。原项目管理都是“项目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进行长效管理”。现在农田建设由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我局努力理顺各方面关系,如:进行项目的摸底和补充入库,应入尽入,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建立项目库提供数据依据。同时我局已把项目规划、项目库建设、已建设成项目的管护、申请县政府列入2021财政预算。以保障项目规划、项目库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已建成项目建立起长效管护机制,后续建设项目步入正规等。部分项目虚报数据。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市级高端蔬菜示范园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市级高端蔬菜示范园要求设施蔬菜集中连片,占地面积100亩以上(食用菌园生产面积不低于50亩)”的申报条件,本项目只要面积达到100亩以上,蔬菜园统一补贴资金25万元,不以面积大小进行补贴。上报申报书时要求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为266亩,方案中蔬菜园区简介中的866亩为合作社实际占地面积,其中的600亩村委会还未签定合同,所以导致申报书和实施方案中的面积数不一致。针对此类问题在以后工作中举一反三,做到数据准确详实,杜绝此类现象。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上碑镇南埌坝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中标价为4665513.22元,2020年10月付至合同金额80%的工程款3732410.57元,目前正在做结算评审,出具评审结果后予以拨付;翟营乡冻庄村容村貌综合整治项目已拨付347987.10元,80%的工程款因施工资料不全尚未拨付,资料施工方正在提供中;口头镇苏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12.16已拨付至审定金额的97%即:168.18423万元;上碑镇西街西岗田间道路硬化项目中标价为132.81万元,目前已竣工验收,已拨付80%的工程款106.248万元,正在做结算评审。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彻底开展一次秋季村庄清洁行动“再攻坚”,对乡、村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由人居办牵头督导检查、职能部门分兵把口,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坚决纠正问题,实现农村环境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由抓点示范向全域覆盖、由单纯整治向全面提升的转变。

4.关于“农地非农化监管不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对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问题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我局配合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依照有关法律对凡是将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秉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耕地进行修复。“非农化”187.10亩,其中占地30.03亩已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42.18亩建筑垃圾占地部分清理,其它已办理 。对“非粮化”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让群众明白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二是引导农民运用科学的方法提高耕地质量,对农民科学施肥、秸秆还田等保护农田的行为给予鼓励和推广;鼓励农民对部分破坏程度较低的土地进行复耕。与此同时,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土壤肥力,解决土地质量下降问题,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对“非农化”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农业农村局对“非粮化”提出整改措施,“非粮化”782.85亩种植树木、药材地块。

三、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情况方面

5.关于“监管不力,专项资金受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20年6月8日中标单位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退回出水口保护装置及弯道保护装置32891.81元到扶贫开发办公室账户。2020年6月9日中标单位石家庄烨华铸造有限公司退回剩余出水口款72964元到扶贫开发办公室账户。2020年6月11日行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把企业退回资金10.585581万元上交县财政局国库。2020年6月11日新乐市冀新铸造有限公司退回剩余出水口款37920元到扶贫开发办公室账户,2020年6月11日河北诚威建设有限公司退回剩余出水口保护装置款14400元到扶贫开发办公室账户。2020年6月18日行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把企业退回资金52320元上交县财政局国库。

6.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合同履行期限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二是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协议中项目经理不一致,如翟营乡信庄村循环农业有机蔬菜示范园项目”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合同履行期限与投标文件不一致。2018年蔬菜园区棚室建设项目(高家峪村)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中的工期要求为“5个月,2018年8月31日前完工”,此工期为招标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推断的计划工期。项目于3月28日开标,29日、30日、4月2日进行了三天的公示,(3月31日、4月1日为星期天),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2018年4月3日。4月10日,中标单位与我局签订合同时,我局发现招标代理公司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工期内容计算有误,即使自中标通知书发放当日开始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起,到8月31日止,也已不足5个月,为保证工程质量,给中标单位预留材料、设备进场时间,经协商,合同约定施工日期为4月15日至9月15日。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确保在以后招投标、签订施工协议过程中不出现此类问题。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协议中项目经理不一致。一是组织项目招标代理公司认真核对翟营乡信庄村循环农业有机蔬菜示范园项目投标文件,对公司拟定发放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协议等涉及的项目经理一项内容进行整改。二是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协议中项目经理一项内容进行整改。三是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确保在以后招标过程中不出现此类问题。

四、“三资”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情况方面

7.关于“‘三资’管理不严格。一是审计不及时;二是资产管理不严格,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原种场40亩耕地出租无协议”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审计不及时方面。根据《石家庄市2020年度农村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制定重点审计村33个,目前正在审计中。制定《行唐县2020年村“两委”换届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各乡镇(开发区)成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对所辖各村村“两委”干部进行全面审计。其中,根据《石家庄市2020年度农村审计工作方案》原定的33个重点审计村,由县农业农村局农财中心负责审计。对问题复杂、审计难度较大的村,由县农业农村局农财中心会同有关乡镇(开发区)共同做好审计。乡镇(开发区)审计人员力量不足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但不得向村集体收取审计费用,增加集体负担;实施委托审计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法履行好审计主体职责。此次审计工作,11月底全部完成对全县330个村的审计。资产管理不严格方面。由于行唐县原种场与行唐县烟叶生产经营公司同属于原行唐县农业局,行唐县烟叶生产经营公司与2005年租用行唐县原种场耕地40亩用于烟苗生产。2015年协议到期后没有续签。为了规范经营,我单位于2020年11月4日召开行唐县原种场班子会议,邀请原种场原场长李成堂和烟叶生产经营公司经理王瑞欣到会说明情况。会议决定行唐县原种场与行唐县烟叶生产经营公司继续租用耕地并补签土地租用协议,现已完成协议签订。

8.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财务人员职责未分离;二是记账不及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财务人员职责未分离方面。严格财经纪律,做到职责分离,杜绝此类问题产生。记账不及时方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记账工作,截至12月15日完成本年度记账工作。

五、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方面

9.关于“党组会议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责令局办公室立即纠正党组会议与班子会党政不分,会议记录本混用的问题。党组会议与班子会党政会议记录本分开,形成详实完整的局党组会议记录和班子会党政记录,并确保此类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8298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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